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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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临港汽车城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湖南临港汽车城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550元,律师代理费600元,两项合计7150元; 逾期履行,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湖南临港汽车城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2元,减半收取191元,由原告湖南临港汽车城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33元,由被告***、***承担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5-27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