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20)湘0624行审14号 申请执行人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王剑,局长。 委托代理人易辉,该局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湖南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润四,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湖南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保障行政决定一案,申请执行人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8月20日依法作出湘阴人社监罚字(2019)2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湘阴人社监理字(2019)2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准予强制执行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湘阴人社监理字(2019)2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湘阴人社监罚字(2019)2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黄坤 审判员杨胜祥 审判员张中一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欧莎 |
| 裁判日期 | 2020-03-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