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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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支公司 台州市黄岩区中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支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20500元,在商业险内理赔97365元,合计217865元(含其已垫付的10000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余损失6221.81元。 上述一、二项赔偿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5元,减半收取782.50元,由原告***负担22.50元,被告***负担7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