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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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蒙阴晨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蒙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蒙阴晨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垫付的水费、卫生费、公共费用等共计518元。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6-16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