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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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2020)黔2326民初100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尚未受偿的债权45200.00元,***应当继续清偿。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5-29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