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泉州安通集速拼物流有限公司
营口弘程集装箱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泉州安通集速拼物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营口弘程集装箱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泉州安通集速拼物流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1-4-6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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