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支公司澄江街道营销服务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21300元。 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支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62312.72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71.94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鉴于被告***已向原告***垫付20039.44元,超过本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故待上述保险理赔款到账后,应支付原告***168145.22元,结算退还被告***15467.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2元,减半收取671元,由原告***负担71元,被告***负担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