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1-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粤0114民初1209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被告***确认向原告***支付花东镇李溪村安置房劳务工资850000元,该款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至原告***指定的账户(户名:何望香,账户:62×××1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二、如被告***逾期未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的,原告***可以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全部款项;

三、被告***在履行完毕上述所有款项支付义务之后,原、被告双方不得再就案涉项目劳务工资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被告***负担,该款于2021年10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指定的上述账户。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裁判日期 2021-7-22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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