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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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址于北京市大兴区××路××号××号楼××层××的房产(以价值3200000元为限,房屋所有权证号: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号),期限为该房产被采取查封措施之日起两年。(保全期限届满后,如申请人***欲继续查封上述财产,应另行提出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3-24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