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滨州市沾化区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
淄博悦舜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480177.8元;

二、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2480177.8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8173元;

四、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18173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上述款项,均限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五、驳回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786元,由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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