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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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滨州市沾化区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 淄博悦舜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480177.8元; 二、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2480177.8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8173元; 四、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向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18173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上述款项,均限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五、驳回山东普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786元,由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