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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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7执保227号 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宋东强、王玺民、宋来稳、宋来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7月28日立案,于2021年7月29日对宋东强、王玺民、宋来稳、宋来鹏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于2021年8月6日将宋来稳名下银行账户实际冻结270.41元,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6 |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