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支付原告***垫付款52446.6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838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担555元,原告***负担2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8-23 |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