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书局有限公司 河北弘昌皓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人间词话》(青花典藏)书籍(ISBN:978-7-5463-4335-8); 二、被告河北弘昌皓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书籍; 三、被告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中华书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8万元; 四、被告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中华书局有限公司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30025.44元; 五、驳回原告中华书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0.37元,由原告中华书局有限公司负担1540.37元,被告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弘昌皓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39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