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同力运输有限公司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山东金益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泰市人民法院(2019)鲁0982民初414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山东同力运输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328元,减半收取计26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328元,由被上诉人山东同力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3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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