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同力运输有限公司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山东金益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泰市人民法院(2019)鲁0982民初414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山东同力运输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328元,减半收取计26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328元,由被上诉人山东同力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