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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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执1412号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与烟台查理斯堡酒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民初277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烟台查理斯堡酒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7月14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1民初2772号判决内容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7-15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