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市博山福利铝镁耐火材料厂有限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304民初225号 原告:淄博市博山福利铝镁耐火材料厂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1642948936。 法定代表人:穆帅东。 被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058303114。 法定代表人:程仁策。 淄博市博山福利铝镁耐火材料厂有限公司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3日立案。淄博市博山福利铝镁耐火材料厂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淄博市博山福利铝镁耐火材料厂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孙勇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王飞 书记员张蕤 |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