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台前县新区东润化工销售部货款2730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2698元,保全费1885元,由被告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29 |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