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591执4748号

潘书香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潘书香与被执行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共履行人民币1116112元,其中欠款人民币1102685元,执行费人民币13427元。至此,潘书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591民初51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7-23
发布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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