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台州琅腾车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台州琅腾车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劳务费3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台州琅腾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如判决生效后,义务人不自觉履行义务,权利人可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