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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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03执恢1233号 马海涛、郑州九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甲庆: 关于马海涛申请执行郑州九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甲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郑州九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甲庆已按本院(2019)豫0103民初916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马海涛并向本院出具书面结案证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9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