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原告***要求被告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分公司、被告西安金辉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合计49405元之诉讼请求。

诉讼费1035元,***、***已预交,减半收取517.5元,由***、***承担。本判决书生效后,本院退还***、***51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8-18
发布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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