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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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原告***要求被告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分公司、被告西安金辉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合计49405元之诉讼请求。 诉讼费1035元,***、***已预交,减半收取517.5元,由***、***承担。本判决书生效后,本院退还***、***51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18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