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365保全实施完结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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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酷爱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
类型 | 保全实施完结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保全实施完结通知书 (2021)陕0102执保365号 曹代雄: 你(你单位)与赵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中申请诉讼保全,依据(2021)陕0102执保365号执行裁定书,我院依法对被保全人赵东采取了以下保全措施: 一、冻结被申请人赵东名下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个账户,冻结期限一年(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 二、轮候查封被申请人赵东名下位于西安市新城区XX街XX号楼XX幢XX室的房产,查封期限三年(2021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 以上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现通知你(你单位)履行以下事项: 1、如果本院所采取的保全措施到期前,你(你单位)的诉讼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你(你单位)应在该保全措施到期7日前,依本通知书向本院申请续保,未向本院申请的,致使保全措施失效的,责任自负。 2、你的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请将本通知书递交执行法官,以便诉讼保全与执行工作顺利对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