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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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14执恢556号 申请执行人牛余刚与被执行人魏传征、张兆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济南市章丘市人民法院(2018)鲁0181民初83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魏传征、张兆彩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牛余刚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1月5日,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章丘市人民法院(2018)鲁0181民初83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6-10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