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五厍建筑市政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申请人上海五厍建筑市政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0,797,200元的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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