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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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州东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 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东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货款67914.4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照月利率0.32%标准计算,自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对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97元,减半收取计748.5元,由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13 |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