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宏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6年6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撤销被告***、***与被告***、***于2017年12月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三、撤销被告***、***和被告***、***于2018年3月2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四、被告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登记在***、***名下的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股权恢复登记至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68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6-21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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