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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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2021)苏0322民初236号民事判决; 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利息6690.45元;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800元,保全费740元,合计1540元,由***负担1026元,***负担5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00元,由***负担1066元,***负担57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6-24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