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保全人***名下车牌号为豫M×××××的五菱牌汽车一辆。

保全金额以XXXXXX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3020元,暂由申请保全人河南省XXXXXXX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8-18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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