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倍耐健保健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91民初3184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天津倍耐健保健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应钦。

原告***与被告天津倍耐健保健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方淑梅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卓彤

裁判日期 2019-09-11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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