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路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商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26执921号

申请执行人王新闻与被执行人张国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0)鲁0126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张国庆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新闻向商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5月3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0)鲁0126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商河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5-31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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