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安双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602执保238号

冯某某:

申请执行人冯某某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楚小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602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冯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楚小玲名下150000元财产,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询查明被保全人楚小玲在金融机构有存款,本院予以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类案件若干问题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602执保238号财产保全案件部分保全,于2021年8月17日结案。

二零二一八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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