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剑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及支付宝、微信账号余额共计人民币6446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3743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8-6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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