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赛飞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2019)皖0522民初2466号民事判决; 二、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安徽赛飞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56511.50元,并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6511.5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 三、驳回安徽赛飞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10元,财产保全费1120元,合计2130元,由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20元,安徽赛飞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0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20元,由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