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萍乡市城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2021)赣0121执保509号

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彭翔申请熊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121民初433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8月2日,查封熊峰的南昌县江铃新城*期**栋*单元***室房屋(合同编号****-*******、141.10㎡);

2021年8月5日,冻结熊峰的财付通085**************9@wx.tenpay.com(2669.91元);

2021年8月6日,查封熊峰的赣M×××××号奥迪牌小汽车。

裁判日期 2021-8-9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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