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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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萍乡市城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2021)赣0121执保509号 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彭翔申请熊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121民初433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8月2日,查封熊峰的南昌县江铃新城*期**栋*单元***室房屋(合同编号****-*******、141.10㎡); 2021年8月5日,冻结熊峰的财付通085**************9@wx.tenpay.com(2669.91元); 2021年8月6日,查封熊峰的赣M×××××号奥迪牌小汽车。 |
裁判日期 | 2021-8-9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