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2020)苏0324民初669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19.1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债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526元,由***负担526元,由***负担4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80元,由***负担500元,由***负担27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8-2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