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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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没收财产 |
法院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23执1407号 关于被执行人张光云、袁平没收财产一案,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黔0123刑初162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受理没收财产执行案件。本案在执行中,本院已依法处置完毕随案移送的财产,本案现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5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