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汇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湖南汇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5200元; 二、限被告湖南汇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配合原告***办理尚都花园城8栋8层80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80元,减半收取840元,由被告湖南汇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20元,由原告***负担4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