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天宁区红梅宁荣电器维修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8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天宁区红梅宁荣电器维修部负担。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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