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中州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桃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湖北协鑫新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262000元或相应价值财产,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州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9-15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