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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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南宁市新农汇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涪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渝0152执41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执行标的99144.40元及利息,已执行到位0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案件将纳入终本案件管理系统,从纳入之日起五年内,每六个月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定期自动查询一次,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即自动恢复执行程序。本院主动查询五年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不再依职权进行查询。但是,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立即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7-22 |
| 发布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