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变更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2020)粤0823民初1368号民事判决为: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归还欠款71000元及利息(以本金71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7.5元,由***负担300元,***负担70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负担350元,由***负担7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3-24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