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城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城固县某某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下欠工程款112893.2元。

本案诉讼费2558元,减半收取1279元,由被告城固县某某村民委员会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裁判日期 2021-8-8
发布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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