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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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屹峰建设(锦屏县)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锦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瓮安县丽涛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费2691750.8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34元,减半收取14167元,由被告瓮安县丽涛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义务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裁判日期 | 2021-3-10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