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市富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01835.5元(其中本金1765885元、违约金100000元、受理费14744.5元、执行费21206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6-23 |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