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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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厦门花悦鲜花文化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2020)闽0825民初303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上诉; 三、准许***撤回一审起诉,准许厦门花悦鲜花文化有限公司撤回一审反诉。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413元,减半收取206.5元,由***负担;一审案件反诉受理费25元,由厦门花悦鲜花文化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13元,减半收取206.5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4-26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