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恒升建筑有限公司
天全县川源钢材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四川省彭州市天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异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天彭建筑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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