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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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汝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1026执906号 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何健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衢州仲裁委员会(2020)衢仲网裁字第73280号裁决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何健波的家属代其转账4447.26元(含执行款4397.26元、执行费50元)至法院一案一账户。申请执行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执行款4397.26元后,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汝城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