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7执保280号 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许新合、刘运芹、徐文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于2021年9月7日对许新合、刘运芹、徐文坊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将刘运芹名下银行账户余额1128.12元予以冻结,将徐文坊名下银行账户余额2350.40元、支付宝账户余额910.00元予以冻结,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1-9-11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