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峨眉山市符溪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芦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826执90号

申请执行人:峨眉山市符溪建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何伟

关于峨眉山市符溪建筑有限公司与何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78754.00元,垫付诉讼费3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何伟已支付申请执行人峨眉山市符溪建筑有限公司案款273200.00元,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峨眉山市符溪建筑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峨眉山市符溪建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826民初81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本院地址:四川省芦山县文体路邮编:625600

联系人:执行局联系电话:0835-65××××5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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