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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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庄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7执保286号 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艳华、张纪承、张业臣、张继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于2021年9月9日对杨艳华、张纪承、张业臣、张继国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将杨艳华名下银行账户余额103.91元予以冻结,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9-11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